为深入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,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,根据《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市级商务行政审批项目标准(试行)文本的通知》(皖商办政法函[2016]858号)要求,现将我局《权责清单(2016年11月)》予以公布。
铜陵市商务局权责清单(2016年11月).xls
皖公网安备 34070202000104号